外资券商进入中国取得新进展。 近日,证监会对日本瑞穗证券株式会社设立瑞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穗证券)全资子公司的申请文件提供了三项重大反馈意见。 简称“瑞穗证券”)。
这意味着,如果瑞穗证券最终获准在华设立证券公司,中国将再多一家日本券商。
自证监会宣布2020年取消券商外资股比限制以来,外资券商竞相扩大在中国市场的布局。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十余家外资证券公司。
虽然与本土券商相比,外资券商规模较小,基础薄弱。 但外资机构进入带来的“鲶鱼效应”给证券行业带来了新气象,助力中国资本市场改革。
拟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能力存疑
根据以上反馈判断 综上,证监会重点关注瑞穗证券母公司的经营状况、拟申请的各项业务牌照的具体早中期经营计划以及董事长、总经理的胜任能力等。
具体来说,证监会要求瑞穗集团和瑞穗证券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 补充更新提供过去三年的长期信用评级和展望; 更新近三年证券承销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国际排名,补充证券经纪业务国际排名,并说明相关数据来源和权威性。
另外,根据申请材料,建议 公司初期将以债券业务为主,发展境内债券的销售和交易,仅以股权方式进行承销。 证监会要求日本瑞穗证券公司就证券经纪、证券自营业务是否不涉及股权业务作出补充说明,并就其年初、中期具体经营计划作出补充说明 根据拟设立证券公司的z6尊龙旗舰厅的业务范围拟申请的各类业务许可证。
证监会也关注了 拟设立证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均不具备筹建资格需要具备与所担任职位相关的证券基金业务经验,并证明其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要求日本瑞穗证券有限公司做好衔接工作 拟定证券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机制设计与新《公司法》有关要求。 此外,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拟设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在公司章程等制度中得到完善和固化。
根据公开信息,瑞穗证券是日本最大的金融机构 该控股集团是日本瑞穗金融集团旗下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 瑞穗证券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1891年,前身为雅马哈证券。 2000年10月,高岸银行证券与富士证券合并成立瑞穗证券,后又与新光证券合并,成立瑞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竞相加大投资
2018年4月, 中国证监会公布《外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将外资股东持有证券公司股权比例放宽至51%。 2020年3月,证监会宣布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此后,外资机构加快在华业务布局。
2023年1月,首家新设外资证券公司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证券”)获准设立。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渣打证券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10.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证券资产管理(仅限资产管理)。 证券化业务),由唯一股东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拥有,投资额10.5亿元人民币。
2023年12月11日,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证券”)公告,公司取得《证券期货业务经营许可证》 》由中国证监会发布,计划于2024年上半年正式推出。
南渡湾金融学会记者经查,截至目前,中国已有十余家外资控股券商,包括渣打证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瑞银证券、瑞信证券、高盛 (中国)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大和证券(中国)、野村东方、星展证券、汇丰前海、东亚前海等。
显然, 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券商中,仍以欧美券商为主,日本券商仍占少数,包括野村东方、大和证券(中国)等。
带来“鲶鱼效应”
那么,外资券商的优势在哪里? 进入中国市场后,将对国内证券行业的市场格局产生哪些影响?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除了国际化经验和国际化理念外,外资券商在为中国投资者提供财富管理等国际跨境业务方面也具有明显优势。 另外,外资券商往往有自己的优势,不会出现严重的同质竞争。 相反,将促进证券行业差异化竞争格局的形成。
万财社记者注意到,目前外资券商在华战略布局主要集中在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证券经纪与投资咨询、自营业务四大板块 。
事实上,在上述诸多领域,外资券商都具有明显的先天优势。 比如,外资券商作为跨境投资银行,在跨境股票、债券承销、跨境并购等方面具有先天的渠道优势; 他们在高端财富管理方面也拥有丰富的经验。
有行业观察人士在接受万财社记者采访时分析,未来外资券商有望进一步拓展z6尊龙旗舰厅的业务范围,如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咨询等。此外 今后,将加强与本土券商的合作,弥补自身在市场准入和客户资源方面的短板,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投入,适应市场变化。 ?
撰稿:南都湾财经报记者王玉峰< /p>